七旬夫妇起诉4子女不赡养,法院:4个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共1200元

七旬夫妇起诉4子女不赡养,法院:4个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共1200元。8月31日,四川盐边。

76岁张大爷和妻子结婚60年,生育了4个子女。

张大爷称现子女各自成家,虽已儿孙满堂,但无人尽赡养义务,老两口也没有劳动力和经济来源,遂诉至法院,要求4子女每月付生活费1200元和医疗费。

大女儿张某群表示父母每次生病住院医疗费用都是她出,并且和妹妹一起照顾。

但父母总偏爱儿子,有钱就给小儿子,有好处就给大儿子。

小女儿张某碧也称,家中的钱和房屋等好处都是儿子的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子女应依法承担其赡养义务,判决4子女每月付生活费共1200元。

医保报销后医疗费、护理费由4子女各承担25%。

两位老人去世后,丧葬费由4子女各负担2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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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旬夫妇起诉4子女不赡养,法院:4个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共1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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