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运会跳水评判标准(女子跳水规则)

奥运会跳水评判标准?

评分标准分为失败:

0分;不好:

0.5—2分;普通:

2.5—4.5分;较好:

5—6分;很好:

6.5—8分;最好:

8—10分

在比赛中,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的助跑(即走板、跑台)、起跳、空中动作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。

因此,运动员在比赛时助跑应平稳,起跳要果断。

有力,起跳角度要恰当,并具有一定高度;空中姿势优美,翻腾、转体快速;人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,水花越小越好。

女子跳水规则?

1、跳水的世界性管理组织:FINA(国际泳联)

2、重要的国际跳水比赛是世界跳水锦标赛和欧洲跳水锦标赛。

3、裁判人员一般由7名裁判人员的(专门)小组成,一名总裁判和两名秘书(记录员)。

总裁判的职责是管理竞赛过程和对裁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。

4、跳水的6组正式动作是向前跳水,向后跳水,反身跳水,向内跳水,转身跳水和臂立跳水。

(跳板跳水不用臂立跳水。

但高台跳水这6组动作都要进行)

5、参加决赛的运动员跳的动作:

跳板项目:

男子跳11个动作(5个规定动作,6个自选动作),女子跳10个动作。

跳台项目:

男子跳10个动作,女子跳8个动作。

6、规定动作是一次向前跳水,一次向后跳水,一次反身跳水,一次向内跳水和一次向前跳水转身半周。

这些跳水动作可以是直体,屈体或抱膝。

7、在完成动作的过程中运动员可采用几种姿势来完成:

直体,任意姿势,屈体或抱膝。

8、运动员入水可以用脚或头先入水,头先入水时身体必须保持垂直足趾伸直并拢。

双臂伸过头并与身体成直线,双手并拢。

跳水什么时候列入奥运会的?

1900年瑞典运动员在第2届奥运会上进行了跳水表演。

1904年在圣路易斯奥运会上,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。

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,女子跳水运动员首次被允许参加比赛。

直到1951年,跳水才成为规则完整的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。

跳水运动是什么时候被纳入奥运项目的?

现代跳水运动始于20世纪,1900年瑞典运动员在第2届奥运会上进行了跳水表演。

1904年在圣路易斯奥运会上,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。

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,女子跳水运动员首次被允许参加比赛。

直到1951年,跳水才成为规则完整的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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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运会跳水评判标准(女子跳水规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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