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轮学科评估分类标准

第四轮学科评估分类标准?

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启动,具体分类标准是根据“学科整体水平得分”的位次百分位,将排名前70%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:

前2%(或前2名)为A+

2%—5%为A(不含2%,下同)

5%—10%为A-

10%—20%为B+

20%—30%为B

30%—40%为B-

40%—50为C+

50%—60%为C

60%—70%为C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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