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

虚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?

1.创建申请。

虚拟教研室的设立实行申报审批制。

由发起教师牵头并有4名以上创始成员联署,填报《中北大学“虚拟教研室”建设申请表》,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,予以建立。

2.建设要求。

虚拟教研室的建立要对标一流,服务国家和学校教学改革大局,高标准,严要求,宁缺毋滥。

(1)主题明确。

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主动聚焦教学改革前沿课题,以较高的原创性、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,解决普遍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共性问题。

(2)负责人要求。

教研室负责人应有必要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总结,承担过高水平的教改项目,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
能够充分调动各级资源,实现多方优势互补,凝聚创新思维,高效协同研究。

(3)成员要求。

一般来说,教研室创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,所属学科基数不得少于3个,鼓励跨学科、跨校际交叉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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