订婚强奸案男方要求结婚或退彩礼 山西订婚后强奸事件审判结果后续怎么处理

  订婚强奸案男方要求结婚或退彩礼 山西订婚后强奸事件审判结果后续怎么处理?近日,受到广泛关注的山西大同“订婚强奸案”有了新的进展,1月23日,男方母亲甄女士和辩护律师向媒体证实,他们已经接到大同中院的出庭通知,该案二审将于2月26日在大同中院开庭。男方母亲甄女士在二审中将作为公民辩护人参加庭审将亲自辩护。1月22日,法院为甄女士提供阅卷服务并通知她1月24日到看守所会见她的儿子。

  2023年12月25日,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宣判,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,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该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第236条,构成强奸罪,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。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表示“我儿子不接受判决,当庭就提出上诉”。审判当日男方母亲表示,女方至今未退还彩礼。

  12月25日,订婚强奸案审判长接受记者访问时提到,法院审理查明,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、被害人的婚姻,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,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,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,部分彩礼可以后补,但双方协商未果。

  所以此前的情况是,男方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,女方一直没有退彩礼,女方亲属希望双方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。

  ▶1月17日,最高法公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,自2月1日起施行,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
  按照男方的说法,女方一直要求增加彩礼和提前房本加名,因为没有得到满足,所以才报的警,并且也展示了双方签订的协议,并且女方的彩礼至今没有退还男方。

  按照甄女士文章里的说法女方是在报警之后与撤警,然后与男方在彩礼和房本加名上进行讨价还价,最后没有谈拢就再一次报警,由此引发案件。甄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指出这起案件是由于“订婚后女方索要后续彩礼、房本加名”引发。最高法新规定的出台将帮助男方在二审中获得改判。

  ▶男方母亲在法院为其提供阅卷服务后,在网络发布了文章,其中指出:

  据了解,警方对女方进行过专门的检查,显处女膜完整,未见新鲜破口;

  DNA鉴定结论显示,女方未清洗过的内裤及阴道擦拭物卫生纸未检测出精液;

  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双方没有发生实质的性关系,那案件的审理很有可能出现变化。并且在一个月前一审结束时,甄女士就说过,“我儿子也是初次性生活,两人根本就没有发生成”。所以在这一点上,甄女士的说法前后是一致的,这也增加了这种情况的可信度。

  甄女士最后也说,“我们对二审审判机关抱有足够希望与信心。二审合议庭定会查明本案真相并公布于众,做出一个公平公正、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裁判。”

  这起案件造成的舆论很大,并且很多人对一审的判决存在异议。基于上面分析的两个新的情况:1、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彩礼的新规定;2、男方母亲在查阅案卷后发现的一些新的证据。我认为这起案件的二审很有可能出现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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