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冒充男人与闺蜜恋爱诈骗40万元,称是长沙本地人,有房有车,获刑六年三个月。近日,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“闺蜜变男友”诈骗案。
谢某和小丽是认识多年的好友。
2021年2月,谢某向小丽介绍了一位叫“张宁宇”的男性朋友,她称张宁宇是做工程的,长沙本地人,有房有车。
某天,“张宁宇”跟小丽说家里出事急需钱,希望小丽能救急。
小丽当天把钱转过去后,“张宁宇”先后以工程项目应酬、母亲重病、贷款等理由向小丽借钱。
小丽陆续转给“张宁宇”40余万元,催促“张宁宇”还钱无果后,小丽向警方报案。
经过调查发现,“张宁宇”就是谢某的另外一个微信账号,“张宁宇”根本不存在。
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谢某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。
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