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译文
原文:
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,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。
吾心之良知,即所谓天理也。
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,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。
致吾心之良知者,致知也。
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,格物也。
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。
译文:
若是我的看法,我以为所谓致知格物,意谓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。
吾心之良知,就是所谓的天理。
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,则事事物物都能符合理而存在。
所谓致吾心之良知,即致知也。
所谓事事物物都能符合理而存在,即格物也。
这就是将心与理合而为一。
